瑜伽协会

2023-11-13 0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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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168体育,由具有共同爱好和相应特长的在岗教职工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协会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开展活动。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参加会员大会、有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本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对于表现积极、优秀的会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入会自愿,退会自由168体育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集体决议,维护本协会形象;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尊重协会成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第六条协会实行委员会负责制,委员会由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组成,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及活动组织。执委会经推选产生。特殊情况,由会员大会讨论增免。

  第七条协会将聘请专业的瑜伽教练指导会员在业余时间定期进行集中练习,地点定于合肥学院一期七栋瑜伽馆。后期根据会员入会情况再优化调整。

  第九条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支持、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合法收入。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管理168体育,受校工会和执委会监督,年度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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